人才落户“地址优先级”由公安统一执行,体现“有房落房、无房落集体”的原则。第一顺位是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名下的自有产权住宅;若无房,但工作单位设有集体户,则落单位集体户;若既无房、单位也无集体户,则落工作单位所属园区、镇街的新型社区集体户,且以社保登记地确定属地。该顺序与“单一”入户一致,保障无房人才也能有合法落户载体。申请人无需自行争抢,系统依材料判定,但应如实提供房产或单位集体户信息,避免地址不实被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