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面向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只要父母一方为东莞户籍,非莞籍的未成年子女即可申请投靠入户,落户到父母家庭户。所需材料包括:父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父母结婚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等;若父母离婚,还需离婚证/判决书等证明抚养关系。办理通过“i莞家/粤居码”预约公安户政窗口。这一通道让在莞落户的父母能把老家孩子接来同住并就近入学,是家庭团聚的重要方式,与“单一/房产入户时的子女随迁”互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