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是所有非莞籍人员在莞的“户籍地基”。房产入户把“已申报居住登记”列为硬性前提之一,意味着:光有房子不够,还须在粤居码/流动人口系统/莞e申报完成居住登记。常见疏漏是业主以为“有证即入户”,却从未做过居住登记,结果被退件。对策:签订购房合同或收房后,立即通过“粤居码”申报居住登记,保留记录;待不动产权证办妥或网签备案完成,两项齐备即可申请。居住登记是低成本、高必要的动作,买房族务必优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