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入户的“配偶”指内地居民配偶。若配偶为外籍人士,其不能随您落入内地户口,须依出入境管理法办理居留许可或签证,在莞合法停留;若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则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的相关政策与居住证制度办理,不套用内地夫妻投靠入户。这类跨户籍制度情形较特殊,我们建议先说明配偶身份,个案研判可行路径,不套用普通随迁模板,避免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