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一、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   教师资格证分类(自下而上兼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 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二、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三、证书样式

社会工作者

一、考试介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 [1] 发[2006]71 号)精神,从 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 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 二、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综合实务 三、笔试考试科目   (1)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   (2)儿童、青少年、老年、妇女、残疾人社会工作;   (3)社会救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社会工作;   (4)社会工作的内涵、原则及主要领域;   (5)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   (6)社会工作行政、研究,社会政策与法规。 三、笔试考试科目   纸质证书的发放一般在成绩公布后 3 个月左右,各省市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教师资格证

一、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   教师资格证分类(自下而上兼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小学教师资格证;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 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 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二、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三、证书样式

社会工作者

一、考试介绍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 [1] 发[2006]71 号)精神,从 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 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 二、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综合实务 三、笔试考试科目   (1)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   (2)儿童、青少年、老年、妇女、残疾人社会工作;   (3)社会救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社会工作;   (4)社会工作的内涵、原则及主要领域;   (5)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   (6)社会工作行政、研究,社会政策与法规。 三、笔试考试科目   纸质证书的发放一般在成绩公布后 3 个月左右,各省市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